潍坊市基层残联半年工作汇报交流发言(滨海区)
时间:2015-09-16
信息来源: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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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区2015年上半年残疾人工作汇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滨海区公共事业局
2015年滨海区残疾人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滨海实际,以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为总抓手,紧跟残疾人工作新形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努力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
一、2015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
1、落实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就业年龄段生活不能自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随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将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就业年龄段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级以上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全区有271名残疾人符合申领条件,每季度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
2、落实好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16名全部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采取了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不设起助线,最高救助金额20000元,人均救助6000元;
3、落实好重度残疾人免费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提前1-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协调社保部门为符合条件的53名重度残疾人办理了养老金提前领取手续;落实重度残疾人参保政府补贴政策,重度及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100%;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惠及残疾人,80-89岁100元,90-99 岁3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达3000元。
(二)抓好日常业务工作
1、抓好市残联辅具中心滨海服务站建设,上半年投入40万元公开的招标购置部分康复设备,于6月底投入使用,残疾人康复项目有序开展,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
2、全面实施15年免费教育,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全覆盖,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100%;积极组织残疾人和有关的企业参加就业洽谈会,为残疾人发放自主创业扶持金。
3、以“第二十五个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对涉残普惠特惠政策、自立自强残疾人、帮扶残疾人就业模范进行了宣传。区领导带头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为他们上门赠送辅助器具和健康礼包,区内福利企业组织为残疾职工进行免费查体、发放慰问品、开展文体活动等。
4、贯彻落实《潍坊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管理办法》,为全区已发放残疾人证件加盖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防伪标识。
(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格落实各级相关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残疾人工作实际,自觉用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打牢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基础。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一是落实好各项特惠政策。继续实施重度残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建立按残疾等级实施分类救助的生活补贴制度,不断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实施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二是加大康复工作力度。加强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配备事宜的康复设备和人员。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机构,推行社区康复“上门入户”服务,壮大社区社区康复员、协调员队伍。在社区康复经费人均一元的基础上,加大康复助残资金的投入,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配备基本辅助性器具。
(二)加强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工作
根据贫困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积极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加大扶持力度,拓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
(三)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
严格评残标准,规范《残疾人证》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残疾人提供人性化无障碍的服务。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四)加强文化建设,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
组织发动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为残疾人“送演出、送图书、送知识、送爱心”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文艺活动,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成就和残疾人自强模范、社会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