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同时挂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计财部)工作职能
综合协调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和县市区重要政务、事务;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文字会务。收文发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和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做好信息通讯工作;做好业务工作档案管理、公章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理事长办公会、党组会议议题的拟定。
(二)行政管理。大型会议的会务安排、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负责接待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建投资、物资配置和机关行政经费;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调整、缴纳干部职工社保资金和公积金。
(四)组织人事。干部人事调整、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管理、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五)统计报表。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快报、台帐报表及资金统计年报等工作。
(六)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调查研究、残疾人状况监测等工作。
(七)督查督办。及时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组织做好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等。
(八)其他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残疾人科技工作、基金工作、市直机关节能统计机构年检等工作。
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能
(一)负责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计划。
(二)制定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与办公室一起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机关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政治学习。
(四)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有关制度规定。
(五)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围绕中心任务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负责党组织的设立、变更,总支、支部成员改选、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七)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与市纪委第一纪检组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八)教育全体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在纪委和组织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九)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市残联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康复部工作职能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等。
(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
1、制定康复工作计划。根据《潍坊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十二五”计划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并对各种残疾人康复活动及年度康复工作进行总结。
2、组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每个县(市、区)建立1—2所示范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
3、组织开展视力残疾人康复工作。为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在市本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建立低视力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增强康复机构低视力康复服务能力。对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配发康复辅助器具。
4、组织开展听力言语残疾康复工作。对听力残疾儿童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培训家长。开展贫困听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为符合手术指征的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补贴手术费、康复训练经费。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全市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一批听力语言康复骨干机构建设。普遍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
5、组织开展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培训家长。对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家长培训和家庭康复指导,县(市、区)在社区内普遍开展智力残疾康复服务。
6、组织开展肢体残疾康复工作。对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含脑瘫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助器具,开展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辅导及家长培训。配合医疗队对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并为贫困麻风畸残者配发实用的防护用品和辅助器具,开展康复训练。对成年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县(市、区)在社区内普遍开展肢体残疾康复服务。
7、组织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协调卫生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为稳定期精神病患者开展社区家庭康复训练。开展孤独症儿童融合式社区家庭康复试点工作。开展0—6岁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
(二)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
1、对康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对残疾人康复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康复工作体系,确保其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2、对市本级辅助器具中心、康复门诊部、低视力康复部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3、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的政策,通过合作共建、购买服务、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实现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医疗机构在技术、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并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对辖区内康复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康复专业人员的规范化服务能力。
4、配合卫生部门搞好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三)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
1、完善市、县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建设。
2、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技术,提高服务水平,建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提高辅助器具的适应性和使用率。
3、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培训辅助器具适配、假肢矫形器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1、组织开展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
2、在全市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和早期康复宣传教育活动。
(五)组织开展康复人才培训工作。
1、制定康复人才培训计划,到2015年,基本建立康复人才建设工作体系,完善人才建设工作机制,提高人才建设能力,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基本适应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
2、加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教学能力建设,保障康复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3、建立残疾人康复人才保障机制,逐步推进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及使用制度。
4、建立残疾人康复人才数据库。
(六)其他工作职能。
1、完成各类救助项目任务和各类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彩票公益金救助项目,抓好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辅助器具适配、聋儿听力无障碍等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2、组织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开展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要占残疾人总数的60%以上,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便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3、组织开展康复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康复工作数据的统计、汇总、录入、上报等工作。
4、组织开展康复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等重大节日,大力宣传康复工作的意义、目的,提高广大群众的康复意识。
5、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对各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等。
6、完成上级及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育就业部工作职能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残疾人教育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组织实施扶残助学工程;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协调人社、财政、税务、民政、教育、扶贫等部门制定残疾人就业政策;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公益岗位就业、社区就业、居家就业、辅助性就业等多元化就业;做好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
(三)残疾人扶贫工作。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和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的调查研究,并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依据;研究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研究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和接受临时救济的特惠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宣传文体部工作职能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潍坊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潍坊市残疾人特殊艺术促进会、潍坊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残疾人事业宣传。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计划;制定残疾人事业宣传表彰激励机制;围绕市残联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策划宣传主题,提供宣传素材,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组织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评选;组织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起草通知,形成总结;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包括各县市区电视台手语节目的开播以及残疾人免费乘车办法的实施等;编辑出版潍坊日报残疾人事业专版;《三月风》、《中国残疾人》、《残疾人研究》的宣传征订发行工作;指导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全面工作。
(二)残疾人文化艺术。制定实施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计划;发掘、培养、推荐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和文化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活动;组织举办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举办全市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组织参加全省艺术汇演活动及各类残疾人才艺比赛;指导市残疾人特殊艺术促进会的全面工作。
(三)残疾人体育。制定实施残疾人体育工作计划;组织残疾人体育项目培训;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组织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并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选拔、培养并推荐残疾人体育人才;组织举办市残疾人运动会等残疾人体育赛事;组队参加全省及国家残疾人体育赛事;指导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的全面工作。
组织联络维权部工作职能
协调地方党委管理县级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和落实有关残疾人地方性法规、政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及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和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组织联络
1、规范完善和巩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乡镇专职干事、村(社区)专职委员的工作生活待遇。
2、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级残联领导班子。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残联系统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
4、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助残活动。
5、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和残疾人干部;确保充分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
(二)残疾人维权
1、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和落实有关残疾人地方性政策、规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残疾人信访工作,办理市直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全市残疾人信访数据信息。
3、健全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站、信访办、法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三位一体”的维权工作体系,督导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工作。
4、调查掌握全市残疾人状况,严格按照流程、标准,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项目。
6、负责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和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
7、负责残疾人专门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章立制,开展各类活动。
潍坊市残疾人就业指导
中心工作职能
(一)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进行年度审核;向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用人单位推荐适合的残疾人就业;
(二)开展残疾人就业咨询、劳动能力评估、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定向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三)进行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的调查;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四)负责全市的盲人保健按摩的行业管理,承担盲人按摩人员的培训、鉴定、继续教育和岗位开发等工作;
(五)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建立规范的伙食质量和卫生管理检查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潍坊市残疾人康复托养
中心工作职能
承担中心城区肢体残疾人和9岁以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开展人工耳蜗植入、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等工作;承担残疾人假肢装配、辅助器具开发、适配和服务工作;组织对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托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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