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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公开信
来 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6-04-08 点 击:562
尊敬的单位领导:
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在精准扶贫政策的推动下,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您的支持。残疾人是社会最弱势的群体,关心支持残疾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残疾人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共有的社会问题和人权问题,生存权、劳动权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必须按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就是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下,弘扬人道主义、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共同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用人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通过就业,才能实现残疾人的劳动权益和生存价值;才能摆脱贫困,改善生活状况、改善生存质量,帮助减轻残疾人家庭的负担;才能增强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才能以平等的姿态真正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社会地位,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实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缩小与健全人的差距,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作为一个有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爱心意识的单位主要领导,您一定会积极热心地关心支持这项事业,做扶弱助残的领跑者和奉献者。真正实现安排就业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让每一个充满梦想并愿意为之努力的残疾人获得成功,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长治久安尽一份应尽的责任。真正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向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更进一步。
希望尊敬的领导在百忙之中安排专人负责贵单位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并将残疾人年度按比例就业计划告知我们,依法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在此,我们谨代表全市56万残疾人对您的支持和关爱表示诚挚的感谢!(联系电话:8518015)
潍坊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8日
撰稿人:乔德玉 康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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